广东遣返台湾绑架集团主要成员(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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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21:33 新华网 | |||||||||
台湾方面在马祖岛福澳码头对被遣返人员林振兴(左一)进行身份核对。 新华社记者张国俊摄 台湾方面在马祖岛福澳码头对被遣返人员吴朝顺(左一)进行身份核对。 台湾方面在马祖岛福澳码头将林振兴(前左)、吴朝顺(右一)带走。 新华社记者张国俊摄 新华网北京1月4日电 广东省公安机关1月4日依据《金门协议》将日前抓获的台湾张锡铭绑架集团主要成员、特大刑事犯罪嫌疑人林振兴及另一名台湾重大刑事犯罪嫌疑人吴朝顺遣返台湾。 2005年10月18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在东莞市抓获非法入境的台湾居民林振兴(绰号“目仔兴”,男,45岁)。林振兴在台有杀人、非法持有枪炮、妨害自由等前科,并因1999年
2005年10月26日,广东省公安机关在东莞市抓获涉嫌恐吓、非法拘禁台商张某某,并在当地专门针对台商从事骗赌、恐吓等违法活动的台湾居民吴朝顺(别名吴学源,男,38岁)。吴朝顺在台湾涉嫌侵占和诈骗犯罪,案发后潜逃至广东藏匿。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在通报这两起案件时表示,近年来,随着来往大陆的台湾居民日益增多,少数在台作案的犯罪分子为逃避打击潜逃至大陆躲藏,严重危害了当地社会治安和两岸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有效打击跨境跨海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两岸同胞的正当权益,公安机关采取多种切实有效措施,持续开展了严厉打击危害两岸同胞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绑架、抢劫、诈骗、贩毒、私渡、洗钱、制贩假钞、有组织犯罪等刑事犯罪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发言人指出,两岸有关方面共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有利于维护两岸人民的正当权益,有利于维护大陆和台湾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在当前两岸经贸关系更加紧密、人民往来日益活跃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台湾同胞来大陆旅游经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持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切实保障台湾同胞的合法利益,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公安机关为维护两岸社会治安秩序稳定、保障两岸人民正当权益,将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打击各种跨境跨海犯罪活动,为两岸人民正常的生活、生产和经营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