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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嫁’1.5亿 期待换个好‘婆家’”追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4日22:23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市政工程项目竣工后,没有及时移交管理所存在的问题,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关注。

  昨日,本报《“陪嫁”1.5亿,期待换个好“婆家”》一文报道了人大代表建议将江滨三大主题公园移交市级管理,为今后大江滨规划理顺关系。无独有偶,记者昨日从政协提案委了解到,泉州市政协委员、民盟泉州市委员会秘书长李东生就写了一份《关于要求规范
市政工程项目竣工后移交管理的建议》,就这一问题提出具体建议。

  “工程竣工后没有移交管理,如果出了质量问题,虽然建设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受损失的是政府。”李东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认为。他举例说,近年来泉州市政工程存在建设项目多、建设单位(业主)多的“两多”现象,如市级就有建设、公用、交通、公路、国土等部门,加上区级建设、指挥部建设的工程项目业主繁多,导致出现工程竣工验收后没有向有关部门办理移交养护管理手续的问题。最典型的就是近期的江滨路,完工近两年了,还是无人管养。还有早期建设的项目,如东街、庄府巷、壕沟土乾、新华北路、津淮街西段、温陵北路、北门街、温陵路邮电天桥等许多项目至今未向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办理移交管理手续。

  如何加强管理?李东生提了两点建议:对扩建、改建、大修的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之前,建设单位要与原管理部门签订完工移交协议,明确项目未移交管理前建设单位的职责;对新建市政工程项目,市政府应确定该项目今后的管理部门,由建设单位与该管理部门签订相关协议。这样,对项目建设单位有了压力,才能提高主动办理移交管理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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