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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原则通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1:47 新晚报

  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

  据新华社北京电 国务院昨日召开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研究部署加快气象事业发展工作。

  会议听取了法制办关于义务教育法修订情况的汇报。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保
障义务教育经费,要求制定适应义务教育基本需求的有关经费标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义务教育经费并负责落实;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教学内容,严格课程管理;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经费投入要向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倾斜。草案还规定要建立实施义务教育的目标责任制,并对违反本法的行为规定了严格、具体的法律责任。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听取了气象局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有关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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