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查处两证券机构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1:47 新晚报 | |||||||||
多名责任人被处永久禁入 据新华社北京电(中国证券报记者 夏丽华)中国证监会日前对汉唐证券和福建闽发证券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一案调查处理完毕,两券商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共计54亿元,相关责任人被处以罚款和不同时限的市场禁入等。
经证监会查明,截至2004年9月3日,汉唐证券挪用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共计241371.46万元。依据《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对汉唐证券董事长吴克龄、总裁宋建生、财务总监刘家明以及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金斌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对代总裁丛蔚实施3年市场禁入。 闽发证券则存在多起违法行为。依据《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对张晓伟、黄玉麟实施永久性市场禁入,对罗雄、江虹实施10年市场禁入,对周反美、昌琳、林瑾实施5年市场禁入,对廖宙群、杨胜利、张宏实施3年市场禁入。闽发证券案件涉嫌犯罪部分,证监会已经移送司法机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