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运销放存 关关把住安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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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2:26 山西晚报 | |||||||||
确保百姓祥和平安过春节,省府明确烟花爆竹监管职责 本报1月4日讯(记者马继玲)当前已进入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旺季,为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今日,山西省政府办公厅向社会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烟花爆竹在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过程中危险性大,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政府在《通知》中明确了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由安监、公安、质监、交通、供销部门分别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公共安全管理,烟花爆竹质量,装卸运输资质认定、许可以及销售管理。 同时,我省将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实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以及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制度。烟花爆竹销售实行销售许可和配送制度。政府规定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烟花爆竹集贸市场或销售一条街;严禁在大型商场、展览会、居民楼内销售烟花爆竹;严禁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严禁超能力储存。对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乘坐车船、飞机的,依法处理。杜绝在禁放区、限放区、人员密集区、易燃易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