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窃5元苍蝇水划伤店主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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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2:38 山西晚报 | |||||||||
本报1月4日讯(记者郭卫艳)在偷一盒价值5元的苍蝇水被发现后,,侯顺竟用水果刀将店主划伤。今天,侯顺被太原市迎泽法院以抢劫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05年4月22日下午,侯顺在太原市建设南路某保健品店,试图偷走一盒价值5元的苍蝇水,店主发现后要将他扭送派出所。这时,侯顺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店主的脸和脖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