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山东特殊药品重大事故须一天内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3:07 山西晚报

  据新华社电为及时掌握麻醉、精神、医疗用毒性和放射性等特殊药品,在研究、生产、经营等环节发生的被盗、被抢或者流入非法渠道的重大事故信息,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决定开始推行特殊药品重大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相关信息必须在规定时限内逐级上报。

  凡特殊药品丢失、被盗、被抢或者流入非法渠道达到一定数量的,接到信息的县级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于24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所在地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必要时通报当地同级公安机关。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