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燕子帮”主犯获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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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3:10 北京晨报 | |||||||||||
涉嫌领导黑社会组织、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等6项罪名 新华社电(记者 胡靖国)记者4日从山西省高院了解到,由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中阳“燕子帮”涉黑案件已终审审结:主犯郝兵锁犯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0年至2001年春,冯晓春与杨光辉、刘艳军等人组织、策划成立了非法组织“天阳社”,又名“燕子帮”。冯晓春在组织中居核心地位。冯晓春逐步扩大组织规模,同时还购买钢管等作案工具,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等违法活动以大肆敛财。2003年5月,郝兵锁成为“燕子帮”的老大。 山西省高院二审审理后认为,“燕子帮”28名成员共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6项罪行,除主犯郝兵锁被判处死刑外,冯晓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等3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杨光辉犯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强奸罪等5项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0元;杨宇等10人犯寻衅滋事罪被免予刑事处罚;其余16人分别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
嫌犯被带入法庭(资料图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