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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燕子帮”老大终审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4:2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吕梁山曾是一座英雄的山。然而,从1996年开始,这里滋生出一群黑“燕子”,吕梁山的天空暗淡了。

  2003年6月的一天,吕梁山上中阳县里的“燕子帮”帮主郝兵锁派人用车将与其作对的流氓恶势力头目张海明碾死。案件发生后,中阳县公安局仅以交通肇事处理。山西省公安厅闻讯,立即挂牌督办此案。随着专案侦破工作的不断深入,公安人员发现了“燕子
帮”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一系列犯罪线索,并揪出了隐藏在公安机关内部的“保护伞”。

  记者4日从山西省高院了解到,由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的中阳“燕子帮”涉黑案件已终审审结:主犯郝兵锁犯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0年至2001年春,冯晓春与杨光辉、刘艳军等人组织、策划成立了非法组织“天阳社”,又名“燕子帮”。冯晓春在组织中居核心地位,并明确宣布其发展目标。冯晓春以同学、朋友为纽带发展成员,逐步扩大组织规模,制定帮规制度及违规处罚手段,同时还购买钢管等作案工具,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抢劫和强奸等违法活动以大肆敛财。

  2003年5月18日,“燕子帮”在中阳县故意伤害冯某后,冯晓春带领骨干成员投靠郝兵锁,郝兵锁由此逐步成为“燕子帮”的老大,而且“燕子帮”成员及其外围边缘人物,先后有15人考取了警校。部分公安人员还成为“燕子帮”为非作歹的保护伞。

  山西省高院二审审理后认为,“燕子帮”28名成员共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16项罪行,除主犯郝兵锁被判处死刑外,冯晓春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等3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杨光辉犯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强奸罪等5项罪名,被判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0元;杨宇等10人犯寻衅滋事罪被免予刑事处罚;其余16人分别被判处15年以下有期徒刑。据新华社、山西晚报

  15名黑帮成员“卧底”警校

  纲领反动:依靠暴力打出声威

  自2000年以来,以冯晓春(乳名“燕子”)为首的非法组织“燕子帮”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它由一个流氓恶势力团伙逐步演变成为结构严密、分工明确、人数众多、组织有序、管理严格、纲领反动、具有反政府倾向、危害一方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特别是后期投靠郝兵锁以来,这个组织犯罪活动日趋升级,呈疯狂化状态。事实上,郝兵锁已成为“燕子帮”末期的实际领导者、“黑老大”。

  自1996年以来,冯晓春纠集“燕子帮”成员,在中阳县先后组织了3次少则数十名、多则百余人的械斗事件。他们“队伍”内部明确了帮主、副帮主、执法长老、财政部长、后勤部长,制订了16条封建色彩浓厚的帮规戒律。他们甚至提出了“依靠暴力,壮大组织,打出声威,立足中阳,辐射吕梁,发展太原,与太原黑道相勾结,互相帮忙,最终称霸中阳,控制中阳年轻一代。依靠‘燕子帮’的品牌效应设法赚钱,发展经济、共同致富”的行动纲领。

  这个黑社会组织还形成了金字塔式组织体系,组长以上的“干部”为核心。组长手下有骨干,骨干手下又有手下,逐级下推。“燕子帮”成立之初,规定成员每人每月上交会费20元,过年时另交20元,并要向帮主及其战斗组长拜年问好,层层递进、等级分明,不够级别者不得面拜帮主;在核心成员中还加强枪支训练,多次组织实弹射击。

  罪行累累:收保护费强奸少女

  自2000年至2003年6月间,这个组织成员共计作案80余起。据不完全统计,从2000年至2003年间,“燕子帮”成员共计向中、小学生收取保护费千余次,每次10-200元不等,收取保护费金额约10万余元。有的学生被迫将书款、学费交了保护费,有的学生被迫借钱交费,有的学生甚至被迫从家中盗取钱物交纳保护费,有的学生因此加入“燕子帮”寻求保护。

  这个组织成员的犯罪行径令人发指。2001年农历五月上旬的一天晚上,冯晓春将未满14周岁的女孩王某拉到其家中,强行与王某发生了性关系。随后又先后三次将这名女孩强奸。

  2002年2月16日下午3时许,“燕子帮”成员杨光辉、李鹏、刘刚在中阳县城内游玩时,碰到未婚女青年武某后,二人强行将武某拉至杨光辉经营的“自由人”迪厅内,伙同5名成员,以威胁、恐吓手段,当众将武某轮奸,并使用各种手段对武进行摧残和蹂躏长达5小时之久。

  壮大势力:鼓励成员报考警校

  山西省公安机关在破获“燕子帮”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同时,深挖出隐藏在公安机关内部、为“燕子帮”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充当“保护伞”的吕梁地区中阳县公安局局长刘植生、公安局纪委书记李保全及一些公安干警。

  “燕子帮”形成的最大特点是积极进行政治渗透,与政法机关内部腐败分子勾结,编织关系网和保护伞。“燕子帮”鼓励其帮内成员报考警校,将来到公检法工作,为其组织提供庇护。在冯晓春鼓励下,“燕子帮”成员及其外围边缘人物,先后有15人考取了警校。

  公安庇护:儿子犯罪老子开脱

  2001年,“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全国掀起,然而中阳县公安局对当时已臭名昭著的“燕子帮”未采取有效措施。2002年,吕梁地区公安处明察暗访到“燕子帮”的恶行,并有明确的反馈意见,而中阳县公安局充耳不闻。现已查明,当时中阳县公安局已掌握的“燕子帮”的案件有12起,其中4起作了降格处理,8起作了调查未予处理。

  吕梁地区公安处经调查后曾对处理“燕子帮”提出过明确的书面意见,中阳县公安局则置之不理,对李鹏(中阳县公安局纪检书记李保全之子)、李保大(李保全之兄)等重要犯罪嫌疑人未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吕梁地区公安处负责人指出,身为老公安的中阳县公安局纪委书记李保全,其子李鹏数年来作恶多端,身犯数罪,李保全却置若罔闻,甚至为其开脱,致使其聚众斗殴、聚众淫乱、寻衅滋事、包庇犯罪、妨碍公务,共计作案13起,仅作治安处罚1次。李保全还多次阻挠并威胁坚持抓捕案犯的民警,并伙同其妻儿窝藏主要涉案成员于其家里两天,后由其妻提供1000元现金让他们潜逃。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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