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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建“豆腐渣”谁上“耻辱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4:5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侯小健 通讯员陈涛)公路是惠及社会的公共产品,有人可能将其建成“功德碑”,有人却将其建成留下骂名的“耻辱柱”。为将公路建设情况昭示于天下,省交通厅日前决定,从今年起,凡是由该厅安排投资的乡道以上(含乡道)公路改造、改建工程项目,一律设立临时公示牌和永久公示牌。

  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称,作为投资主体或业主,我们希望将所有的公路项目都建成
一座座“功德碑”,而不是建成“豆腐渣工程”和留下骂名的“耻辱柱”。设立公示牌,其目的是加大社会各界对公路项目的监督力度,强化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监督和养护等单位的社会责任感,进而提高公路建设质量。同时,通过设立公示牌,让公路建设情况昭示于天下,既增加交通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打造“阳光交通”,又使老百姓有更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并以此作为我省对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誉进行动态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据介绍,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公示将采取制作标志牌的方式,设置于工程施工路段,向社会公示。公示牌分为临时公示牌和永久公示牌。临时公示牌设置时限为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公示内容包括本标段工程概况、项目设计单位及设计负责人、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驻地监理、质量监督单位和举报电话等,设置位置为在建工程各标段起点处;永久公示牌在工程交付前完成设置。公示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养单位及联系电话,设置位置在新建或改造公路项目起、讫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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