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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33农民享受最高补偿8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4:55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讯 (记者张苏民)记者日前从海口市合管办了解到,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群益村委会的蔡于俊,日前获得了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的第二次补偿2万元。他也是海口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获得最高补偿的农民。

  2005年,海口市共有33位农民因病住院获得年度内医药费补偿的最高额度8000元,其中有4人次在享受了参合封顶线补偿后,还获得风险储备基金补偿共4.5万元。

  蔡于俊因患白血病在海口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花费甚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启动后,蔡于俊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医药费用补偿最高封顶金额8000元。根据海口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规定,“合作医疗风险储备基金主要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补偿超过最高封顶线以上,但仍然造成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补助”。根据该住院农民的实际情况,龙华区启动了风险储备基金补助,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风险储备基金中给予参合农民蔡于俊医疗救助2万元。

  据了解,海口市至去年底已有38.23万农民交纳参合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3371人次因病住院获得补偿,共补偿300.98万元,人均892.8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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