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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动自行车“禁改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5:00 舜网-济南日报

  1月4日,市民王春义在北京市宣武区非机动车登记处展示刚领到的电动自行车牌证。

  当日起,凡符合国家标准,并被列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可进行登记,并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牌证。电动车车主申请登记时,需提交车辆合格证、本人身份证明和购车发票。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走非机动车道,且时速不能超过15公里。 (新华社记者 庞兴雷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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