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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前 小排量汽车将全面松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5:1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国家六部门发文要求取消针对小排量汽车的各种限制

  “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专门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今年3月底前必须完成清理有关限制性规定的工作:更新出租汽车车辆时,要在满足乘用功能的基础上,积极鼓励选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不得出台专门限制小排量汽车的规定,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地方保护措施。

  记者4日从国家发改委了解到,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将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对现有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六部门要求,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有关政策措施。当前,各地要突出抓好取消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各种限制等工作并确保按期完成。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一次专项督查。

  使用者将很快受惠

  如果六部门下发的文件能被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地执行,各地小排量汽车的使用者将很快受惠。举例来说,在北京,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小排量汽车今后可以堂堂正正地行驶在长安街上;在上海,它们可以光明正大地走高架路了……由于不用绕路,QQ、奥拓等小排量汽车的使用者可以节省燃油费用和时间。

  六部门联合下发文件的意义还不仅于此。其可贵之处还在于对老百姓发出了国家鼓励什么样的轿车进入家庭的明确信号,为我国汽车社会第二次重大转型提供了一个突破口。

  让轿车进入家庭是我国汽车社会进行的第一次重大转型。而随着2004年,我国成为世界第三大汽车市场,让什么样的轿车进入中国人家庭的重要性凸显出来。如果不及时对老百姓的汽车消费给予正确、有力地引导,不用多久汽车与环境、能源、土地等的矛盾都将尖锐地爆发出来。

  鼓励使用新型燃料

  “积极鼓励低油耗、低排放、小排量、小型化、高动力性汽车的生产和投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政策。

  记者4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国家将加大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及其先进发动机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发、生产柴油轿车和微型车,以及使用醇醚燃料、天然气、混合燃料、氢燃料等新型燃料的汽车。

  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指出,积极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实施,从源头上控制高耗油汽车的发展。进一步完善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技术标准,不断提高其安全、节能、环保等性能;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汽车的定期检验,确保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安全使用。

  80多个城市“限小”

  前些年,全国80多个城市针对小排量经济型汽车、柴油汽车等废气和噪声污染大、安全性不高、外形不够美观等问题,在道路交通管理以及出租汽车车辆更新中,制定出台了一些限制性规定。目前这些规定已不适应我国国情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近年来,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安全性、动力性和外观等方面都有了很大改善,同时其燃油消耗少、尾气排放低、外形尺寸小、道路和车位占用面积少等优点也日益突出。但在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方面,我国目前缺乏应有的鼓励支持政策。本组稿件均据新华社

  ■短评

   地方土政策必须废止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日前联合发文,要求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和出租汽车运营等方面的限制。一经报道,引起广泛反响。但也有人质疑:“真的吗,北京会放开吗?”“不要下有对策啊”等。

  这些担心不是没有道理。回顾小排量汽车近些年在国内的发展历程,人们不难发现,国家产业政策一直旗帜鲜明地支持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使用,问题出在国家政策难以在某些地方不折不扣地被落实。小排量汽车“解限”问题也早已被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然而截至目前,全国仍然有80多个城市我行我素,对小排量汽车的运营和使用横加限制,从中折射出危险的“红灯失禁”现象。

  表面看,各地“限小”只是一个汽车消费导向的问题,骨子里却折射出地方应当如何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以及如何确保国家政令畅通的问题。“限小”政策的产生固然有其历史原因,但随着国情和民情的变化,这种地方“土政策”已经失去了生存的空间,上不合国情,下不顺民意,必须彻底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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