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贫干部频贪扶贫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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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5:18 三秦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原扶贫办主任谢乃金日前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现年49岁的谢乃金,利用职务之便,为了捞取好处,先后采取加大开支、虚报以及在实施扶贫项目、组织施工、发包工程吃“回扣”,多次贪污、受贿,共计人民币20余万元。 2002年11月,防城区扶贫办开始组织实施茅岭乡的两条道路修护扶贫项目,
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防城区扶贫办对那勘乡一道路扶贫项目组织施工,该项目的财政投入扶贫资金10万元。在谢乃金的照顾下,该项目由韦良雄的弟弟韦良江召集人员承做。韦良江在领取工程款的过程中,为感谢谢乃金,两次给谢好处费共6.4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