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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部分公路通行费有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6:54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部门获悉,隆纳高速公路和攀枝花市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取标准已进行调整。

  隆(昌)纳(溪)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基价由0.28元/车·公里调整为0.35元/车·
公里。攀枝花市政府还贷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调整:S214线米易收费站(K3+500M)、S310线格里坪收费站(K257+600M),一类车5元/车·次,二类车10元/车·次,三类车15元/车·次,四类车20元/车·次,五类车25元/车·次。上述调整已经开始实施,具体收费标准可登录四川省物价局网站www.scjg.gov.cn进行查询。(张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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