殴打纠违交警拘役4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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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6:57 重庆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胡晓)明知是单行道,仍逆向行驶,在受到交警制止时还出手将其打伤。昨日,司机刘宇(化名)被渝中区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判处拘役4个月。 2005年9月下旬的一天,刘宇驾驶一辆长安车行至朝天门市场附近时,为了抄近路,不顾面前一个硕大的禁止逆向行驶警示标牌,将车逆向开进了一条单行道。正在这时,身着警服的重庆交警三支队执勤警察齐某出现,追上来拍打长安车的车门,示意司机违章,停下
昨日法庭上,刘宇的代理律师辩称,当时是交警执法不文明在先,刘宇才对他动手;且事发后,刘宇主动赔偿齐某的医药费等,认罪态度也诚恳,希望法官酌情轻判。 主审法官表示,曾向交警齐某了解情况得知,刘宇事后确实积极认错、赔偿,同意轻判;但他交通违章在先、对警察动手在后,其行为已经构成妨碍公务罪,宣布对刘宇拘役4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