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万个税纳税人获完税证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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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7:16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据新华社电 记者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按照优化纳税服务、逐步向扣缴义务人实行明细申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的统一要求,截至2005年底,北京、江苏、广东、上海、江西等省市地税机关已向520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年开具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以下简称完税证明)。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张小小的完税证明看似简单,但要真正对所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都开具却面临着许多困难。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有的地区在推进全员全额管理的基础上,要求试点地区或者试点行业的扣缴义务人实行全员全额明细扣缴申报,为纳税人开具完税证明打下了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