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巨款送妻留学等来离婚传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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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7:34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陈保发)花28万余元送老婆到英国留学,一男子等来的却是一纸离婚传票,一气之下的他要妻子还钱,还拿着电子邮件出庭证明妻子在欺骗自己。近日,江北区法院以证据不足未主张男子请求,但准予两人离婚。 妻子留学 委托律师要离婚
去年11月,渝中区个体老板王勇(化名)接到江北区法院的一纸离婚传票,起诉离婚的是正在英国留学的妻子刘影(化名)。王勇随后从法官处得知,诉状是妻子委托律师写的。妻子离婚的理由是:2003年1月她留学英国后,双方未见面,也无感情交流,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 去年12月13日,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刘影没有出庭。 拿着电邮 法庭声称遭欺骗 庭审中,王勇称自己受到欺骗。他在法庭陈述中说,1999年初,刘影到他单位应聘他的秘书,双方认识不久就发生关系,随后两人结婚。婚后,他支付了2.5万元学杂费、生活费送妻子到重庆某大学培训,直到2003年1月妻子到英国留学,他又花了3.2万美元。 为了证明妻子欺骗自己,王勇还向法庭出示了两封电子邮件打印件,称这是妻子留学期间写给自己的家书。刘影的代理律师则称,王勇知道刘影的邮箱密码,是用刘影的邮箱自己写给自己的。 最后,王勇同意离婚,但要求妻子归还自己为她所花的培训费、留学费共计28余万。 法院判决 准予两人离婚 近日,江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勇提供的电子邮件是经编辑器处理的文件,不是直接来自互联网,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邮件的发信人是刘影本人使用的电子邮箱。 对于王勇要求妻子还钱的请求,法院认为,夫妻对共有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王勇未举示证据证明刘影出国留学所花费用来自王勇的婚前个人财产或双方约定这笔钱由刘影个人承担,故不予支持。法院认为,双方的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遂一审判决:准予两人离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