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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工受雇专门“跳塔”讨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7:34 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何恒)同一塔吊工,接连两天在不同工地上演“跳塔秀”,以追讨“自己的”工资。昨日,市清欠办在通报我市去年清欠工作时透露,这种不理智的行为给个人、社会都带来了恶劣的影响。

  去年下半年,渝中区某建筑工地,一中年男子爬上施工塔吊,威胁业主及施工单位及时付清工资,尽管还没有进行工程阶段性结算,但考虑到当事人的生命安全,相关单位及
时结清工资。

  第二天,南岸区某工地,再度上演“跳塔秀”,此次事件的“主角”竟是头一天在渝中区工地欲跳塔的同一男子,理由仍然是工资被拖欠。

  后经调查,该男子受几位民工“唆使”,给出的报酬是一旦追讨成功,将付几十元人民币。“之所以要找来此人,是因为这名男子有过成功经验,并且本人就是一名塔吊工,不恐高”,知情人士透露,尽管该男子的行为已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但考虑到事后认错态度较好,仅进行了批评教育。

  市清欠办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外市曾发生一起30余名装修工无理取闹、讹诈施工单位的恶劣讨薪事件,涉案人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法律制裁。

  为此,市清欠办负责人提醒遭遇欠薪的农民工,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一定要合理合法,不要采取过激甚至违法手段,否则会出现“工资未到手,官司先上身”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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