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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烟的理直气壮 制止的反而怯懦公共场所“禁烟”陷尴尬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7:40 东方网-文汇报

  ■文/本报记者顾一琼

  有数据显示,目前,上海成年男性的吸烟率在65%左右,工作场所被动吸烟率达48.9%,公众场所被动吸烟率达31.3%。与此同时,来自上海市卫监部门的一项调查显示,有接近九成的被动吸烟者因碍于情面,或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而不会主动阻止吸烟者当众吸烟。

  明知吸二手烟的危害性,却很少有人愿意站出来“劝烟”。久而久之,就陷入了这样的“怪圈”:在公共场所的劝烟者,反而得斟酌再三、语气委婉,以免被“敌视”或被视作“另类”。

  事实上,早在1994年上海就在全国率先颁布了《上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目前已设置了6200多个法定禁烟场所。此外,该规定的第六条也明确了“被动吸烟者的权利”:在禁止吸烟场所内,被动吸烟者有权要求该场所内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那么,谁来监督、协助或确保被动吸烟者有效地行使这项权利呢?对此,似乎没有进一步说明。如此一来,就相当于给了劝烟者一把钝了的刀,能起到的实际效果几近寥寥。

  点评:孤掌难鸣、缺少呼应。这正是打消阻止吸烟者积极性的原因之一。现实中,一些禁烟场所,特别是部分娱乐场所,为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对吸烟者熟视无睹,甚至在场所内公然出售香烟,这等同于“助纣为虐”,也是公德意识缺失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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