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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税上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7:48 潇湘晨报

  

煤炭资源税上调

  ★郴州永兴一镇上非法小煤窑采挖猖獗(资料图片) 记者 黎金龙 摄

  本报讯今年是我国资源性价格重点改革年,继天然气调价之后,新年伊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发出通知,上调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湖北省、广东省四省区煤炭资源
税。

  昨日上午,记者从省地税局获悉,从2006年1月1日开始,我省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将由原来的每吨0.5元提高至2.5元。税务专家表示,此举将有利于保护煤炭资源,规范并壮大煤炭产业,培植大煤炭企业集团,提高资源税税收收入。同时,由于煤炭价格已经很高,资源税在其中的所占比例很低,将不会推高煤炭价格。

  省地税局税政二处处长曾贤君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能源供应日趋紧张,适当提高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符合中央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战略决策。

  在此之前,我国已有12个省市大幅调整了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如:河南省提高到4元/吨,山东省提高到3.6元/吨。如果按我省由现行的0.5元/吨调整至2.5元/吨,按2004年基数测算,我省煤炭资源税总收入将由2280万元增加到1.14亿元,增长额超过9000万元,省本级煤炭资源税收收入将增加到5700万元,同时也增加省级以下的财政收入。

  由省财政、地税部门进行的一项联合专项调查表明,我省煤炭资源储量不大,已探明煤炭资源总量34.41亿吨,现保有储量29.3亿吨,主要分布在郴州、娄底、衡阳、邵阳等地。资源分布不均,煤类不平衡,埋藏深,煤层薄是我省煤炭资源的主要特点。

  而原煤生产现状是,乡镇和私营煤矿的原煤产量约占全省总产量的75%,由于地质条件复杂,机械化程度底,原煤生产技术水平低,生产工艺落后。煤炭资源浪费大,环境污染严重,资源回采率低。特别是一些私营煤矿开采过程中对煤炭资源破坏很大,一些地方有40%的可采储量被白白浪费。

  相关专家表示,对开采者征收低廉的资源税,是造成煤炭资源巨大浪费的一个“元凶”。而提高资源税税额标准后,小煤矿开采成本上升,在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中,资金脆弱的小煤矿会逐渐被淘汰出局。

  煤炭行业重大安全事故频繁发生,从安全角度出发,调高煤炭资源税征收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限制小煤窑的生产和发展。

  上调煤炭资源税税额标准,会不会造成煤炭企业负担过重,再度推高煤炭价格?

  相关专项调查结果表明,12户规模较大的国有煤炭企业,1994年资源税综合税负为0.37%,税额标准调至2.5元/吨后,综合税负为0.92%,煤炭企业资源税总体税负有所提高,但目前煤价与1994年相比上涨了2.34倍,这一税额幅度与整个煤炭行业发展是相适应的。

  煤炭行业人士分析认为,两部门提高煤炭资源税的主要目的在于遏制煤炭开采行业的资源浪费现象,鼓励煤炭开采行业提高资源利用率,今年中国煤炭供应形势基本平衡,因此煤炭资源税的上调不会引起煤炭价格大幅上涨。 记者 戴 丹 实习生 张 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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