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鼓励生产节能小汽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7:48 大众网-齐鲁晚报

  “积极鼓励低油耗、低排放、小排量、小型化、高动力性汽车的生产和投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制定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

  记者4日从发展改革委了解到,国家将加大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及其先进发动机技术研究开发和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鼓励开发、生产柴油轿车和微型车,以及使用醇醚燃料、天然气、混合燃料、氢燃料等新型燃料的汽车。

  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公安部、财政部、监察部、环保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指出,积极推动《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国家标准的实施,从源头上控制高耗油汽车的发展。进一步完善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技术标准,不断提高其安全、节能、环保等性能。

  六部门要求,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汽车的定期检验,确保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安全使用。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