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心法官竟审“死人”咸阳一审判长被免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7:50 东方网-文汇报 | |||||||||
■驻陕记者韩宏报道 本报西安1月4日专电法官审理案件竟会将“死者”列为被告!这是发生在陕西省咸阳市一法院的荒唐事。近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该院审判长赵晓燕行政记过处分,并按有关程序免去其审判长职务。秦都法院通报指出:作为案件承办人,审判长赵晓燕在审理该案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当事人的身份没有进行必要的谨慎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