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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心法官竟审“死人”咸阳一审判长被免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7:50 东方网-文汇报

  ■驻陕记者韩宏报道

  本报西安1月4日专电法官审理案件竟会将“死者”列为被告!这是发生在陕西省咸阳市一法院的荒唐事。近日,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该院审判长赵晓燕行政记过处分,并按有关程序免去其审判长职务。秦都法院通报指出:作为案件承办人,审判长赵晓燕在审理该案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当事人的身份没有进行必要的谨慎
的核对,导致裁判出现问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前不久,赵晓燕在审理一起分家产案件时,将涉案的一名“死者”列为被告,最后还判决这名“死者”承担民事责任。此事被当地媒体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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