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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正式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8: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1月4日电中国和巴基斯坦4日在这里互换《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批准书,这标志着两国已分别完成国内的法律程序,条约自4日起正式生效。

  中巴睦邻友好合作条约是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于2005年4月5日在伊斯兰堡与巴基斯坦总理阿齐兹共同签署的。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巴基斯坦内阁先后完成审议工作并批准
该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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