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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推动中国法治进程的十大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8:02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1月5日消息 2005年,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是不寻常的一年。这一年,很难选一个标志性的事件作为这一年的代表。但是,却有一系列进入司法程序的诉讼,推动了本年度法治进步。本报编辑部联合清华大学法学院宪法与公民权利中心,梳理出其中的10个,力图记录,力图见证,力图推动。

  一、从聂树斌案到佘祥林案

  入选理由

  聂树斌、佘祥林、胥敬祥……这些名字使2005年显得分外沉重。佘祥林案与聂树斌案,一个水落石出,一个扑朔迷离。但它们的共同点在于都关乎人命。

  案情回放

  2005年1月18日,河南荥阳警方抓获一名可疑男子,该男子交代了曾在河北广平等地奸杀4名妇女的犯罪事实。1月19日,河北广平警方将这个名叫王书金的男子押回作案现场指认时,却得知此案案发当年已被当地警方侦破,强奸杀人犯聂树斌10年前已被执行死刑。

  3月16日,包括本报在内的多家媒体赶赴石家庄采访此事。3月18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介入此案,表示将调出案卷核查。但此后,报界不再见此案的追踪报道。

  3月底,佘祥林案的出现,转移了公众对聂树斌案的关注。

  1994年1月20日,湖北农民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失踪。1994年4月11日,附近一水塘发现一女尸被认定为张在玉。1998年6月15日,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佘上诉之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2005年3月28日,张在玉的突然归来证明佘祥林当年被冤枉了。已在狱中度过了11个春秋的佘祥林被宣判无罪。之后,佘祥林拿到了近26万元的国家赔偿。

  点评

  重新审视聂树斌案与佘祥林案,我们发现制度中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因素。

  我国司法实践过程中,无罪推定原则没有得到彻底贯彻。首先是来自个别党政领导的干预,他们往往采取指示命令的方法或是采用由主管部门召集公、检、法三家共同商议,先定后审。

  其次是来自司法机关内部,如法院作出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往往会认为是对其辛勤工作的否定,这一切都导致无罪推定无法落实。

  再次,在“命案必破”的指导思想下,命案破案率成为衡量公安机关工作成绩的重要评判标准之一。在侦查、起诉、审判等一系列司法制度不够完善,在对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不够充分的状况下,片面追求破案指标,可能会导致刑讯逼供的发生。

  最后,我国关于死刑的规定也是一个因素。虽然刑事诉讼法设置了死刑复核程序,但由于死刑核准权的下放,使得死刑复核程序形同虚设。

  值得欣慰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宣布将收回死刑核准权,其他一些法律也在逐步完善中。

  二、中国公民赵燕在美被殴案

  入选理由

  中国公民赵燕在美被殴一事,激起华文媒体与民间舆论的大讨论。一个普通的伤害案件,因为发生在关系微妙的中美之间,凸显出两国文化及制度的巨大差异,也刺激了国内的民族情绪,并引发出公共领域在日常话语中被私人化的论题。

  案情回放

  2004年7月21日晚11时15分左右,在位于美国和加拿大边境尼亚加拉瀑布的彩虹桥,一名中国公民突遭美国国土安全部多名官员无辜殴打。据了解,这名被打的女游客名叫赵燕,今年37岁,在天津从事健身器材生意。

  赵燕被殴后,中国驻纽约总领馆就此事发表声明,对这一事件表示严重关注,要求美方尽快对赵女士被殴事件进行认真和彻底的调查,并对无视生命、侵犯人权、粗暴施虐的有关人员依法惩处。

  2004年7月27日,赵燕开始在纽约接受治疗。虽然事发已有5天时间,但赵燕依旧全身多处疼痛,并伴有神经麻痹、局部身体无法动弹等症状,连服用止痛药都无法镇痛。

  2004年8月11日,美国大陪审团对殴打中国公民赵燕的美国边境执法人员正式起诉;代表联邦政府负责此案检诉工作的纽约西区检察官办公室助理检察长马丁·雷德菲尔当天向赵燕正式道歉。

  2005年9月28日,美国水牛城西区联邦法庭宣布庭审结果,殴打赵燕的罗兹被判无罪。赵燕的律师李根对此表示不满,他认为,这是陪审团偏听偏信被告律师以反恐执法严格为由渲染的结果。李根表示,罗兹被判无罪,只是刑事诉讼部分,对赵燕1000万美元的民事诉讼赔偿影响不大。

  李根说,在听到法庭的判决后,赵燕表示失望,但她认为,她已经向法庭陈述了一切,目前不愿再面对美媒体。

  点评

  美国社会及司法机关对赵燕被殴一案的处理,折射出美国社会与司法运行的几个特征。其一,该执法人员以往的不良好表现记录迅速被媒体披露公布,执法人员的执法表现处于透明度较高的受控状态;其二,事件发生后,美国的媒体迅速对事件进行报道;其三,赵燕受伤后,不但能在美国及时得到治疗,还能从一个美国的受害人权益基金得到所有医疗费的资助;其四,司法机关不因为被告是政府执法人员而拒绝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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