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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死扶伤?医托拉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8:51 沈阳今报

  

救死扶伤?医托拉客?

  近日,上海一家骨科医院向出租车司机发放“救死扶伤卡”,承诺每送到该医院1位门诊病人奖金50元,送1位住院病人奖金则达300元。对此,院方表示,鉴于经常发生意外伤害病人被司机拒载的情况,因此“想通过奖励基金,鼓励出租车司机和其他司机,把这些病号尽快送到医院救治。”(1月4日《东方早报》)

  许斌(市民):说啥不想看见司机拒载病人,这事儿可不归你小小一个医院管,如果真想管这事儿,那司机载病人送到别家医院去了能不能来你医院领红包呢?不同样是救死扶伤了吗?患者有病到医院治疗,医院提供治疗并收取相应费用,本来是很标准的商业行为,现在医院利诱第三方引导患者来自己医院,则是赤裸裸的商业贿赂。

  程桂香(企业职工):其实,对于“有奖送医”,我们不妨将其看作商家的促销,根本没有必要上升到价值观的高度,给它打上道德的印记。在当天的《华商晨报》上,就有一则这样的新闻。一位民工的妻子深夜临产,因在街头拦了好几辆车都不停,无助的他只能高喊“救命”,其妻子最终不得不在零下20度的街头生下孩子。如果当地有了这个“有奖送医”的措施,说不定会有出租车司机主动停下来送他们上医院。这对于民工和他的妻子、孩子来说,该是多大的幸运!

  肖华(职员):谁都知道,如果出租车司机看到并送意外伤害者到医院,一般都是遇到车祸者。而现在的车子几乎都进行了各种各样的保险,有保险公司,有受伤者,有肇事司机,这笔医疗费用医院根本不必发愁的,而送到医院怎么治疗,还不是医院自己说了算。我就怕有的受伤者根本不需要送到这家医院,可是在奖金的激励下,司机行驶很长一段路“送”到了这家医院。

  郭之纯(公务员):这样借挽救道德之名行攫取利益之实的做法,非但不能挽救道德,还是对道德的极大伤害。细想之下,类似做法还有许多,只是隐蔽程度和危害程度有所不同而已。

  1月4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近年来,“有偿失物招领”在不少城市悄然兴起,这些公司通过主动联系失主开展业务,并向失主收取一定服务费,将其中一部分付给拾遗者,余下费用作为“利润”。倡导者们认为,这样做的目的是用物质激励人们公德心的回归。

  道德行为的关键词是“高尚”,与利益至上的商业原则实是很难两恰。由此,其实不只是有意的“商业方式”有害于道德,一些无意、甚至是善意的“商业方式”,也会有害于道德。这方面的例子,是公交车上的“有奖让座”。而所有这些都是对道德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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