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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岗前不减速无证的哥撞伤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8:53 沈阳晚报

  出租车司机竟没有驾驶证,在经过交通岗时,未减速的出租车撞上一辆小轿车后,连伤两人。1月4日记者获悉,这位的哥被大东区法院一审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去年3月7日凌晨1时许,马某驾驶一辆捷达出租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大东区小北边门交通岗时,马某未减速避让右侧车辆,与许某驾驶的由南向北行驶的桑塔纳轿车相撞,致使马某车内乘客韩某重伤,徐某轻伤。马某在肇事后将韩某、徐某送往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救
治,并于当日到公安机关投案。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没有驾驶执照的马某在此起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大东区检察院以马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大东区法院提起公诉。

  大东区法院经审理认为,马某由于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重伤,并负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马某肇事后未能保护现场而驾车离开,但能将受伤乘客送往医院救治,且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非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判处马某犯有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承担乘客韩某、徐某,司机许某等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本报记者王野郊记者电话:13304032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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