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维权”,到头成了大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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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8:53 沈阳晚报 | |||||||||
为了两元钱的麻将钱,竟对麻友大打出手;八旬翁为索700元的欠款,竟向欠债人连砍百余刀。1月4日,记者从沈阳中法了解到,这两起案件都是因一点琐事而引发的。 为两元麻将钱大打出手 孙刚与张静(均为化名)同在一村居住。去年2月10日下午,张静与孙刚父亲等人在
法院审理认为,孙刚应承担70%%的民事责任;张静在案件起因上及事态发展上也存在一定过错,对其经济损失应承担30%%的次要民事责任。法院判决孙刚赔偿张静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计3800余元。八旬翁连砍欠债人百余刀81岁的刘某与65岁的郭某原是沈阳第一监狱农场职工。郭某在几个月前向刘某借了700元钱,刘某几次向其索要不成,遂产生杀人之念。今年4月30日16时许,刘某看到郭某喝多了,便回家准备菜刀。19时许,刘某来到郭某住处,持携带的菜刀朝正在熟睡的郭某颈部、头部猛砍。郭某被砍醒后,起身抢下菜刀砍中刘某头、手腕处。因体力不支,郭某又倒在床上。刘某抢回菜刀,又朝郭某的身体连砍百余刀,致郭某因全身多处砍伤,造成失血性休克,当即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定,刘某持械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论罪应该判处死刑。但鉴于被告人刘某作案时已81岁高龄,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之能力有所削弱,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后悔药 案例一,当初你就不该打麻将赌钱,赌钱者有几个不会发生纠纷的?为了两元钱最后赔进3800元多不值。案例二,如果当初理智一点儿,何至于为700元钱换来死罪?本来用法律手段不难解决的问题,完全没必要如此冲动。沈阳中法一名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在发生纠纷时,应冷静对待,切勿冲动。本报记者王野郊实习生吕佳记者电话:1330403297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