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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壳企业入“黑名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9:31 解放日报

  本报讯(任翀)除了违法企业,无场地、无资产的“空壳企业”也将被纳入“黑名单”,成为工商部门的重点监管对象。市工商局在昨天召开的工作会议上宣布,今年将对“空壳公司”、无证无照经营户、直销企业、虚假违法广告等加强监管,营造公平、和谐的市场环境。

  目前,本市约有5%的企业因各类违法行为而被纳入监管“黑名单”。但工商部门在
监管时发现,一些经济小区和招商中心违规操作,通过虚假验资、垫资等手法,办起了一大批“空壳企业”。经排摸,工商部门已发现近万家此类“空壳企业”。为此,工商部门将通过巡查、走访、监控、年检等方法,加强对经济小区或招商中心的监管。工商部门明确,禁止以经济小区、招商中心或个人的名义擅自发布招商广告,禁止在广告中明示或暗示可垫资验资或减免有关行政规费和税收。此外,凡出具虚假验资报告、违法违规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将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会上,市工商局还透露,将在今年对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实施分类监管,实现“疏堵结合”的管理目标。据悉,对部分具备市场主体资格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者,工商部门将督促其办证办照,使之成为合格的市场主体;对部分暂时还不具备条件,又需以此谋生的经营者,将被纳入严格监管的范围,规范其经营行为;而对可能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共安全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将被坚决查处取缔。

  副市长周太彤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市场监管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顺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切实履行对市场主体和市场活动的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秩序的规范、市场运作的有序、市场竞争的公平和公正。他要求市场监管部门主动积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综合监管效应,突出基层作用,努力探索市场监管工作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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