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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的如此“扶贫”之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09:35 宁夏日报

  谢乃金,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原扶贫办主任。位不高,但是他的贪欲极强,时时盯着“盘剥”群众救命钱。防城港市防城区法院日前以贪污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谢乃金有期徒刑11年。

  现年49岁的谢乃金,2002年9月起任防城港市防城区扶贫办主任,他利用职务之便,多次贪污、受贿人民币20余万元。谢乃金将这幕“贪污戏”演绎得淋漓尽致。

  欺上瞒下,虚报工程款。2002年11月,防城区扶贫办开始组织实施茅岭乡的两条道路修护扶贫项目,每条道路财政投入扶贫资金12万元,共24万元。谢乃金与自己手下韦良雄察看两条道路后,决定改变修路计划,谢乃金让韦良雄进行预算,韦良雄报价是19.2万元。谢乃金让韦良雄找人承修,韦良雄与当地人陈某达成协议,承修价为8万元。工程完工结算时,谢乃金与韦良雄以19.2万元的造价来报领工程款,谢乃金将其中的5.5万元占为己有。

  疯狂截留。2002年下半年,防城区交通局公路管理所对滩营乡一条道路进行修护。防城区扶贫办拨有资金参与修护。一承修者通过韦良雄找到谢乃金。谢乃金称“修此路的财政扶贫拨款是7万元,实际承修价3万元,条件是你要帮忙提出余下的4万元”,对方表示同意。在这个项目中,谢乃金将4万元占为己有。

  吃“回扣”。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防城区扶贫办对那勘乡一道路扶贫项目组织施工,该项目中财政投入扶贫资金10万元。在谢乃金的照顾下,该项目由韦良雄的弟弟韦良江召集人员承做。韦良江为表示感谢,两次给谢乃金好处费共6.4万元。

  收受贿赂。2002年下半年,包工头蓝某从防城区扶贫办承包修建大菜镇一饮用水项目工程,工程总造价8万元。该项目在同年12月完工验收,结算时谢乃金称没钱,无法支付工程款。2003年春节前一天,蓝某拿1.5万元到谢乃金的办公室送给他,两天后,谢乃金就同意蓝庆营领取结算的工程款。

  针对谢乃金案,一些干部群众建议,当务之急,一是建立一套合理的扶贫项目评价体系,使扶贫款尽可能投向合理,防止“假哭穷”;二是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的审批、发放、审计制度;三是层层签好责任状,建立激励机制;四是设置多条“高压线”,对“一把手”权力进行制约。(新华社南宁1月4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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