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强化诉讼监督成效显著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0:06 云南日报 | |||||||||
2005年,我省各级检察机关的批捕、公诉、民行等主要业务部门,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取得了显著成效。 其中,侦查监督部门以防错防漏,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为重点,加强侦查监督和立案监督,共受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383件,同比上升了6.4%。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200件,通知公安机关立案69件,公安机关接通知后已立
公诉部门以纠正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为重点,加强刑事审判监督,共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的案件依法提出抗诉145件,有一半以上的抗诉案件获得了改判,改判率达52%,位居全国检察机关第一。与此同时,还通过派员出庭公诉各类刑事案件,纠正了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26次。 监所检察部门以维护正常的监管秩序为重点,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共配合看守所催办案件1547件,清理纠正超期羁押33人;对监管场所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安全防范检查817次,发现安全隐患101起,防止脱逃、自杀、跑风漏气等事故15起;对余刑一年以上仍滞留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进行了清理,投监了628人。 刘德安(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