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住宅有了特殊身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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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0:1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呼延思正)昨天,化觉巷232号安家住宅被授予“西安市保护传统民居”的标志牌。据悉,我市首批108处传统民居和保护建筑将陆续挂出享有“特殊身份”的标牌。 我市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民居和保护建筑,是西安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与西安地区重要文物古迹共同构成了西安古都的传统格局与文化脉络。据市文物局负责
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规划局、市文物局联合对西安的传统民居和保护建筑进行调查研究,第一批拟对城墙内的85处传统民居、23处保护建筑实施挂牌保护。其中,传统民居集中分布在莲湖区、碑林区,大部分都在我市颁布的《西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中公布的北院门、三学街、湘子庙街历史街区。传统民居共计85处:其中整体保护的院落有34处,单体保护的有51处。保护建筑共计23处,如人民剧院、人民大厦等建筑;非文物保护单位的寺庙内古建筑3处,如北广济街清真寺邦克楼;其他类古建筑5处,如明清永丰仓等。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传统民居和保护建筑共计7处:其中传统民居类3处,分别是市文物保护单位北院门144号民宅,芦荡巷39、40号民宅,省文物保护单位高培支旧居;保护建筑类4处,分别是市文物保护单位英浸礼会礼拜堂、五星街天主教堂、西北大学礼堂,省文物保护单位中山图书馆。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梳理出了约170个将受保护的传统民居和保护建筑,除莲湖区、碑林区外,如新城区七贤庄一带的民宅建筑群等也属应保护的对象。今年我市将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传统民居的保护,分批对这些传统民居和保护建筑进行维修和日常管理,在保护其历史风貌的前提下,维持原有的生活方式与建筑风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