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致残警察可免费乘公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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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0:25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北京1月4日讯 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这是建设部、公安部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享受与残疾军人同样待遇的通知》中规定的。 这一规定是继铁道部、民航总局、交通部关于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乘坐火车、飞机、客船和客运班车享受半价票优待的通知后,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又一项残疾人民警察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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