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南京推行执法责任制 执法者乱作为将取消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0:34 龙虎网

  【龙虎网讯】市容、公安等行政执法人员今后在执法中如果乱作为或出现严重错误,将可能被取消执法资格。我市近日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作出了明确规定。据悉,我市各区县政府、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目前正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分解落实行政执法职责。

  据悉,《方案》明确,南京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部门和下级政府部门,上级行政机
关对下级行政机关,实行双重管理的部门对本系统,都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可以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影响的恶劣程度等具体情况,给予限期改正、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执法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依法依纪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由任免机关、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就意味着,包括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容局、市交通局等在内的南京市级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50个行政机关,中山陵园管理局等7个授权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如果执法有严重错误的话,不但可能会被取消执法资格,还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