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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必须常抓不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0:50 北京日报

  红庙地区“12·26”电力事故再一次给我们敲响警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全市上下必须常抓不懈,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狠抓思想认识到位,狠抓安全措施到位,狠抓安全责任到位,狠抓执法监督到位。

  这一事故的发生,说明本市安全生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疏漏。我们必须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首都安全责任的极端重要性。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根本利益,
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们要牢固树立首都安全意识,将其融入首都的发展、建设、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去,并作为突出问题抓好落实。这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是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重要保证。

  应当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建设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的不断扩大,人们在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不断地受到各种灾害事故的威胁。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因此,我们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位置,时刻保持清醒的安全意识和高度的警觉性。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注重抓细节,认真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把可能采取的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做在前面,落实到位,有效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未雨绸缪,构建坚固的安全防线。“12·26”电力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启动各项应急处置预案,较快恢复正常电力供应,减少了事故造成的损失,防止了衍生事故发生,集中体现了应急得当、及时的重要性。

  北京正处于高速发展期,管理工作尤为重要。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实,就必须进一步严格执法和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责任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一旦发生事故,对相关责任要追究到底,并要举一反三,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加强考核。

  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的主体地位,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严格监督管理,依法保证必需的安全投入,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和培训,加强作业和施工现场的检查和监督。要形成长效监督管理机制,一把手必须对安全工作负总责,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奖惩分明,谁出问题追究谁的责任,谁玩忽职守谁将受到严厉惩处,切实保证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首都安全和稳定高于一切。我们要认真吸取此次事故的深刻教训,以此为戒,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思想上不能有丝毫麻痹大意,工作上不能有丝毫放松懈怠,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健全责任,堵塞漏洞,常抓不懈,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真正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防患于未然”,为首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网络编辑:李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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