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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1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一人公司”出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0:56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一直想开个公司,但以前的《公司法》要求至少得有两位股东,而志同道合的合伙人又实在难找。现在,允许一人开公司的新规定终于圆了我的梦想。”1月4日上午9时,在沈阳市行政审批和平办事大厅,去年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廖甲成功开办了沈阳市第一家“一人公司”。

  10万元开办“一人公司”

  据沈阳市和平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已经于1月1日起开始施行。新法具有两大亮点,一是允许一个自然人或法人投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而以前则要求至少两人。二是根据新《公司法》,一个自然人或法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并一次足额缴纳,而以前注册资本最低为50万元。

  廖甲对记者表示,他去年大学毕业后就一直帮别人做着有关电脑方面的生意,并梦想着开办自己的公司。在去年年末听说新《公司法》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后,他就前来进行咨询。1月4日上午8点半,办事大厅节后第一天开门,他就赶来办理注册手续,不到9时,就领到了营业执照。而在这段不长的时间里,又有4人前来办理或者咨询一人公司的事情。截至记者发稿时为止,和平办事大厅当日办理两户一人公司,沈河和铁西各办理一户。

  廖甲对记者说他开办的是一家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一人出资,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1月5日就正式开张。和平工商分局介绍,这也是沈阳市第一个“一人公司”。

   “一人公司”早已客观存在

  尽管以前不允许“一人公司”的存在,但和平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分析,从实际情况看,由于资金来源的约束和对合作的不信任,许多人以前成立的往往是拉上自己的亲朋好友作挂名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因此,实际上的“一人公司”早已是客观存在,并且很难禁止。而从国际上看,绝大多数国家在早期都在法律中禁止一人公司的存在,其理由是,一人公司在公司治理与管理方面存在天然的缺陷。比如,公司股东会、监事会制度因为只有一名股东而无法建立,公司的财产易与股东的财产发生混同,使得交易者承担了不必要的风险。但是,人们很快发现,一人公司的现实存在,只能通过制度进行完善而不能禁止。与其可能存在的缺陷相比,一人公司对于市场活力的作用更值得期待。于是,当今市场经济国家纷纷建立了一人公司的制度。

  门槛降低有助于自主创业和再就业

  对于成立公司的门槛大大降低为自主创业和再就业提供了方便。据介绍,在去年一人可办公司的消息传出之后,不断有人前来咨询,其中有现在的经营者,有大学毕业生,有海外学子,有想从事第二职业者,也有下岗工人等等。和平区的再就业明星李文君当天也来咨询此事。她介绍说,以前合伙办公司,做什么事都要大伙通过才行,一些决策往往跟不上形势的变化,股东之间难免产生隔阂和矛盾。一个人的公司就可以解决这些困惑。

  东北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老师表示,门槛降低除了可以鼓励大学生的创业意识与进取精神外,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压力。“一方面是有条件的毕业生可以自主创业,另一方面则是一人公司的大量增加也需要相当数量的大学毕业生为其工作,从而缓解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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