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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一人公司”昨日注册三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1:13 北方热线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1月4日8时50分许,在沈阳市行政审批和平办事大厅的工商注册审批窗口前,24岁 的小伙子廖甲从工商注册官手中接过沈阳市第一份“一人公司”———“沈阳翌日晨风商务咨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执照中 的“企业类别”一栏后注明着“有限责任(自然人独资)”。这就是新《公司法》规定的“一人公司”执照上的明显特点。

  大学毕业生勇夺“第一”今年24岁的廖甲去年7月从沈阳理工大学毕业后,便立志自
主创业闯市场。当他得知新《 公司法》规定可创办“一人公司”后,便几次来到和平办事大厅咨询,工商人员热心为他讲解了有关政策、应注意问题等,廖 甲于是确定“一人公司”更有利于自己事业的发展。他把勤工俭学时攒下的钱和向亲友筹借的资金共1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 终于圆了“自己当老板,独立闯事业”的梦。

  据市工商局证实,廖甲是沈城拿到“一人公司”执照的第一人。

  “一人公司”昨天成立3家

  1月4日17时许,记者向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分局副局长、二级注册官石涛,了解了当天全市各“工商注册登记”窗 口有关“一人公司”注册的总体情况。

  据初步统计,当天在工商窗口正式申请并经过企业名称核准注册“一人公司”者共计16人,其中3人经审核已拿到 工商营业执照(和平区2人、铁西区1人)。另13人(分布各区)正在准备有关手续之中。这16人中有大学毕业生、下岗 工人、退休干部和企、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在已颁发的3个营业执照中,一家公司为商务咨询,另两家公司为商业贸易。当天 ,前来咨询者达150多人。

  “从第一天申请者的情况看,有什么‘规律’可循呢?”记者问。石涛说:“第一天的申请者可谓身份各异,经营范 围也没有太明显的共性,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对‘一人公司’都很看好。”

  新《公司法》鼓励个人创业

  “第一天批准了16个企业核名,正式核发了3个营业执照,您认为是‘多’还是‘少’?”记者问。“我个人认为 这个数量不‘少’”石涛解释说,“新《公司法》一个重要亮点就是允许注册‘一人公司’,这有利于个人投资创业。沈城新 年首个工作日就出现‘批量’注册现象,可以说是沈阳人自主创业意识提升的一种折射。”

  不过,石涛也提醒投资者,新《公司法》对“一人公司”也有特别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

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 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一人公司”并不适合于所有行业和所有创业者,注册前须深思 熟虑。(吴宏)

  一人公司VS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组成的企业形式一般是“个体户”或私营独资企业,在这两类形式下经营者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举例来讲,如 果出现债务危机的话,个体户或私营独资企业的经营者有可能要以个人财产来赔偿。而一人公司是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 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背上了50万元的债务,而现在公司全部资产只有30万元,只要赔30万元就行了。所以风险是相 对小了一些的。

  和个人独资企业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需承担无限责任。仅仅是“自己一人决策”以及“不必承担倾家荡产 的责任”这两条就足以让许多人动心。但是,一人公司受到的管制要严格一些,个人独资企业受到的管制要少一些。

  至于税收方面,则根据具体行业不同,税率不同。

  “一人公司”申请程序

  一、到工商注册登记机关提出申请,预核企业名称;

  二、通过后提交相关文件、手续,如申请者身份证明、企业住所(场地)证明、注册资本证明(须10万元以上)等 ;

  三、工商注册官依法审核;

  四、通过后,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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