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确定普通商品房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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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1:29 江南都市报 | |||||||||
一类地段价格标准为3900元/平方米以下 本报讯何行诚、记者许南平、刘媛报道:昨日,记者从南昌市房管局获悉,《2006年南昌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具 体标准》出台,其中位于主城区的一类地段普通住房价格标准为3900元/平方米以下。
据悉,2005年,南昌市市区商品住房的价格较上年有所提升。据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数据统计,2005年1~ 11月,全市市区商品住房预销售均价达3111元/平方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各地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标准允许向上浮动,上限标准为各类地段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 1.44倍以下。据此,南昌市出台了新普通商品住房具体标准,具体价格标准为:一类地段3900元/平方米以下,二类 地段3600元/平方米以下,三类地段2500元/平方米以下,四类地段1800元/平方米以下(此价格标准仍为各类 地段商品住房交易均价1.2倍以下)。 一类地段划分为:富大有堤、沿江北大道、庐山南大道、丰和中大道、南昌大桥、沿江中路、建设西路、建设路、井 冈山大道、解放西路、洪都中、北大道、南京东路、青山湖大道至富大有堤交界所围合的区域和象湖周边地区;二类地段划分 为:一类地段以外、富大有堤以南、青山湖大道以东、洪都北、中大道以东、井冈山大道以东、解放西路以南、建设路、建设 西路以南、沿江南大道以东、广州路以北、城南路以西、解放东路以北、昌东大道以西;丰和大道以西、庐山南大道以南、昌 九高速公路以东及红角洲地区;凤凰洲地区;三类地段划分为:一类、二类地段以外其它区域(不含湾里区);四类地段划分 为:湾里区。 相关链接 普通商品房标准 《2006年南昌市城区普通商品住房具体标准》规定,凡在南昌市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湾里区 、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具有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 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类地段商品住房平均价格1.2倍以下的住房,均视为普通商品住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