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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 通过《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1:46 汉网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研究部署加快气象事业发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要求制定适应义务教育基本需求的有关经费标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义务教育经费并负责落实;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和教师从事义务教育工作,特别是到农村任教,采
取措施促进学校均衡发展;减少教科书种类,提高教科书质量,降低教科书成本,防止利用教科书非法牟利等。

  会议提出了未来五年和十五年气象事业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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