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容忍“无奈之恶”是一种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2:14 京华时报

  我想,如果城管有起码的行政善意和权力德行,应该体贴小贩的生存艰难,容忍“防城管作战地图”的存在,对“逃跑路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占据权能优势下“故意”给小贩留点生存空间。

  想起一个故事。初冬在豫西伏牛山山脚下走过时,你会见到许多柿树,每棵树上都留有五六个又红又大的柿子。当地人说:“那是我们故意留下的。人们劳作了一年,收获了
小麦、大豆、玉米什么的,可以安心在家过冬了,而那些鸟儿也忙了一年了,大雪封了山,封了地,它们吃什么?这是俺们留给鸟儿们的‘老鸹柿’,也是俺们这地方的风俗。”

  老鸹柿,是人与自然交往中形成的一种朴素的共生主义———自己生存,也要想着别人的生存,这样才能生存得更好。人与人的交往,也应该有这种共生情怀。具体到“防城管作战地图”中,就是宽容“逃跑路线”的存在,“故意”给小贩留一条退路。

  “防城管作战地图”并非小贩积极对抗公权力的一种方式,而是一种消极的“无奈之恶”,为了在城管执法下获得一个饭碗的无奈之举。如果在城市中有更好的发展空间,有更多的选择,谁愿意整天躲躲闪闪地过日子,谁又愿意以“与执法者捉迷藏”为乐?在并不扰乱公共秩序和损害第三方利益的情况下,这种“无奈之恶”应该得到容忍。

  从行政执法的比例原则来看,这也是执掌公权者应该具备的行政善意。比例原则泛指国家权力行使要妥当、必要、均衡、不过度、符合比例,它包含着三个次要概念:妥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以及均衡性原则。妥当性要求“每一手段的运用都必须有利于其法定目的实现”,必要性要求“选择对公民权利限制最小的手段”,均衡性是指“对公民所造成的损害与其所保护的社会利益之间应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封堵“逃跑路线”可能切断一个弱者的生路,这既不妥当,也非“损害最小”,更不均衡,而且也可能引发对社会秩序更大的危害。

  从另一个角度看,小贩看到城管后“逃跑”,这已经是博弈中的一种让步,城管的脚步应该止于此,应该善意地给他们留一条退路。如果小贩真的影响到市民生活和城市秩序,市民自然会形成“打击”小贩的主导力量,那时候小贩想逃也无处可逃。

  摘编自《潇湘晨报》1月4日文/曹林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