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限小”的土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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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2:18 CCTV《第一时间》 | |||||||||
刚才那位车主朋友说,以后终于可以开着车去看看天安门了。要是不了解北京对小排量汽车禁行规定的人,可能不太 能理解这位车主的心情。在我国对小排量汽车实行限制的84个城市中,限行的区域几乎都是各个城市最繁华、最主要的街道 。下面一起来看一下几个主要城市详细的限行措施。 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北京市:1999年4月15日起,排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车辆
上海市:2001年9月22日起,禁止1.2升以下排量的机动车进入高架路。 广州市:2001年8月13日以后,停止给排量1.0升以下的车辆上牌,已上牌的小排量车必须在划定的路段内 行驶。2002年4月26日,广州市全天禁止外市籍号牌微型汽车在市内行驶;禁止广州籍号牌排量1.0升含1.0升以 下的车辆在内环路、市区主干道行驶。 武汉市:2002年2月1日起,长江大桥和江汉一桥全天禁止排量在1.3升(含1.3升)以下的小型普通客车 通行。 深圳市:2004年10月1日起,对在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小排量微型面包车、车长小于或等于3. 5米、排气量在1.5升以下,含1.5升排量的平头小型或微型客车实行道路限行。 各地土政策编后 看到了吧,这些对小排量限行的区域几乎都是各个城市最体面的地方,限制小排量汽车到这里,可能是怕这些小家伙 丢了城市的面子。其实我想城市管理者在以后制定政策的时候,不仅要考虑“面子”,还更多要考虑的应该是“里子”,那就 是看看老百姓手里到底有多少钱、国家到底有多少油,这才是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