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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孕广告招聘高知美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4:34 新民晚报

  “不想生小孩、生不出小孩不用发愁,可以让人帮你代孕,解决你的生理难题。”昨天,一则代孕广告吸引了记者的注意,广告上联系人为陈先生,自称是“代孕中心驻华北地区总代理”。

  ■需求者:最高支付十万元

  记者以需要代孕者为名,联系到陈先生,记者提出要找:“大专以上学历,长相不错而且年轻”的女性代孕,陈先生犹豫片刻回答说:“这样的人比较紧俏,最快也要过完春节我帮你物色。这样的代孕者最少要7万元补偿,最高也不超过10万元。”同时,此代孕中心在全国22个省市都设立了代理点。

  ■代孕者:条件要求相对较高

  陈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机构的代孕者规定必需在32岁以下,157厘米以上,身体健康,无遗传疾病基因,无流产历史,无深度近视,生过一个健康小孩的离异女性优先。品行端正。无吸烟、喝酒不良嗜好。严格拒绝风月场所从业女性和社会混混女。

  ■卫生部:代孕行为不合法

  北京市卫生局的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卫生部所发《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的规定,代孕行为不合法。根据该办法的相关规定,行政规章禁止实行代孕技术,只允许采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通过妻子的子宫进行怀孕。陈先生等从事代孕中介的行为,也是不合法的。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岳律师表示,关于“代人受孕”的行为国家并没有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周萍(本报北京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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