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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进入第二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6:44 公安部网站

  1月5日,公安部召开预防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公共安全专项督察第一阶段小结暨第二阶段动员会,总结交流第一阶段工作经验,并对下一阶段专项督察行动进行动员和部署。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从2005年12月11日到30日,31个督察组共检查全国31个省(区、市)的174个地(市)、695个区(县)、1792个基层队、所(交警大中队、消防大中队和公安派出所),深入
到3051个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和公共娱乐场所,通过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全面督察各地治安、交通和消防安全情况,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督察组还对各地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情况进行了追踪和督察。在今天的动员会上,31个督察组负责人分别就督察情况、工作体会以及对下一阶段督察工作的建议作了广泛而深入的汇报和交流。

  刘金国在讲话中指出,第一阶段的督察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根据统计,督察组在检查中共发现公安机关内部、社会单位各类问题和隐患3891处,责成当地及时整改3111处。在督察组的带动下,各级公安机关初步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不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还亲自带队检查。刘金国强调,虽然在刚刚过去的2005年,交通事故、消防事故、公共安全事故实现了稳中有降的目标。如何在2006年开好局、起好步,是我们面临的重大问题。每一位参加督察组的同志,都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部党委的要求上来,想尽一切办法,拿出全部气力,切实通过我们的工作,在推动基层抓落实狠下功夫,在压事故、保安全上见到实效。

  刘金国要求,第二阶段督察工作要紧紧围绕实现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严防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严防发生爆炸泄露污染事故、严防发生群死群伤等重大治安灾害事故、严防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案件(“五个严防”)的目标要求,查问题、堵漏洞、整隐患、强作风,确保春节前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和公共安全事故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各督察组要进一步明确督察工作的重点,进一步改进和创新督察措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督察组自身建设,用辛勤的努力和汗水,换来万家团圆、幸福和安宁。

  据介绍,各督察组将于1月6日离开北京分赴各地开始第二阶段的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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