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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起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科学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6:54 桂龙新闻网

  ———写在《实施纲要》颁发一周年之际

  2006年1月3日,是中央颁布《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一周年的日子。

  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中央纪委监察部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检
查,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狠抓《实施纲要》的贯彻落实,教育、制度、监督各项工作整体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过去的基础上又取得新的成效,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实施纲要》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提出有效反对和防止腐败的一系列措施和办法,表明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深化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崭新命题;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发展了十五大以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反腐倡廉方针,提出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总结历史经验、科学判断形势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更好地防治腐败的必由之路。

  根据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2004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启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起草工作。历经半年多的调研、起草、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修改,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央政治局全体会议审议通过,2005年1月3日,《实施纲要》正式颁发。

  《实施纲要》充分显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不可动摇的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坚强决心,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充分肯定,也引起了海内外舆论的高度关注。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实施纲要》,成为2005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从中央到地方,从沿海到内地,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

  印发《实施纲要》单行本、组织编写辅导读本、制作辅导光盘、印制宣传挂图、建立16个工作联系点……中央纪委成立了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派人到一些地方和部门进行宣讲。

  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讲座、知识竞答、演讲比赛、文艺晚会……各地区各部门普遍成立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活动,广泛宣传《实施纲要》。

  中央纪委监察部制定了落实《实施纲要》2007年底前《工作要点》,把其中的68项任务,分解到23个牵头单位和31个协办单位。

  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分解任务,细化责任。北京市把77项任务落实到42个牵头部门和47个协办部门。国家工商总局等结合实际,制定了自己的2007年底前实施的《工作要点》。目前《实施纲要》确定的教育、制度、改革、监督和惩处的231项任务,已分解到中央和国家机关65个部委,落实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已全部明确。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选稿:梁凯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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