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排量汽车3月底前解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17:04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发改委要求各地消除壁垒 鼓励节能环保型小车发展 小排量汽车3月底前解禁 本报讯据《南方日报》报道:昨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要求各地必须在今年3月底前取消对小排量
国家发改委此间指出,今后各地不仅不得以缓解交通拥堵等为由,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采取交通管理限制措施;还要对其停车费给予优惠,引导消费者购买小排量汽车,节约用油。此外,更新出租车车辆也须在满足乘用功能的前提下,积极鼓励选用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 《意见》还明确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制定出能切实鼓励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产业政策,积极鼓励“低油耗、低排放、小排量、小型化、高动力性汽车的生产和投资”,包括加大小排量汽车及其先进发动机技术研发,鼓励开发使用乙醇汽油、天然气等新型燃料的汽车。 据了解,当前全国还有22个省份80多个城市存在对小排量汽车的歧视政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