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哪些落户条件放宽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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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5日21:56 北方新报 | |||||||||
本报于2005年12月3日刊发了消息《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我区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了》,对2006年我区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进行了报道。报道刊发后,许多读者不断给本报打来电话询问具体放宽了哪些落户条件。1月5日,自治区公安厅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就市民关心的一些落户条件进行了解答。 据了解,放宽后的夫妻、父母和子女互相投靠的落户条件为:1.夫妻投靠、父母投
放宽后的户口待定人员的落户限制条件为:户口滞留在学校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凡是符合就地落户或迁出条件的,可以办理落户或者迁出手续;户口滞留超过2年的,退转原籍或者原户口迁出地落户。 口文/本报记者刘晓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