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来大事年表:1951年-1960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0:48 周恩来纪念馆

  1951年

  2月,周恩来、陈云等六人领导小组成立,组织领导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7月10日,朝鲜停战谈判开始,直接领导中国方面的谈判工作。12月,兼任中央转业委员会主任。

  1952年

  4月,作《我们的外交方针和任务》的报告,指出我国坚持和平的外交政策。8月,主持拟出《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提出“全党的领导和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方面”。

  1953年

  1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委员、选举法起草委员会主席。12月,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1954 年

  2月,主持研究国家体委工作,提出要为保卫祖国、建设社会主义锻炼身体。4月,率中国代表团出席日内瓦会议。6月下旬,访问印度、缅甸,与两国总理分别发表联合声明,共同倡导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处理国家关系的指导原则。7月,日内瓦会议达成印度支那停战协议。回国途中访问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苏联、蒙古。9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在我国“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业和现代化的国防”。在会上被任命为国务院总理,仍兼外交部部长。12月,当选为第二届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

  1955年

  3月,主持国务院全体会议讨论西藏工作,指出要想方设法减轻西藏人民的负担,由国家给以财政补助。4月,率中国代表团抵印度尼西亚万隆参加亚非会议,在会上提出“求同存异”的方针,促进了会议的成功。会后访问了印度尼西亚,双方签订了《中国和印度尼西亚关于双重国籍问题的条约》。6月,在中国科学院学部成立大会上讲话。

  1956年

  1月,作《关于知识分子问题的报告》,指出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会后,主持制订十二年科技规划。5月,谈文艺要贯彻“百花齐放,推陈出新”的方针。9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的建议的报告》,在会上当选为中央委员。在八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共中央副主席、政治局常务委员。11至12月,访问越南、柬埔寨、印度、缅甸、巴基斯坦。

  1957年

  1至2月,访问苏联、波兰、匈牙利、阿富汗、印度、尼泊尔、锡兰(今斯里兰卡)。8月,在青岛出席民族工作座谈会,系统阐述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工作的理论和政策。1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上海陆海空军军官大会上作《进一步提高军队的政治素养》的报告。

  1958年

  2月,访问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宣布中国人民志愿军全部撤出朝鲜。6月,批准创办中国科技大学。

  1959年

  1至2月间,率中共代表团参加苏共第二十一次代表大会。4月,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继续被任命为国务院总理。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继续当选为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

  1960年

  4月,访问缅甸、印度、尼泊尔。5月,访问柬埔寨、越南、蒙古。8月,接见日本日中贸易促进会专务理事铃木一雄等,提出对日贸易三原则。8至9月间,主持制定对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这个方针在翌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上通过。10月1日,和缅甸总理吴努签订中缅边界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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