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家电维修出台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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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2:48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杨琦)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家用电器维修服务明码标价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规定要求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要公示维修价格。昨日,记者走访港城一些家电维修部后发现,多数家电维修点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昨日上午,记者走访了位于海港区文化路、民族路等处的几家小家电维修店,发现这些店内均未按规定公示家电维修价格。在文化路上的一家小型家电维修店内,记者没发现
采访中记者看到,经营正规的大型家电维修中心基本都自觉公示收费标准,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在和平大街的一家大型维修店,记者在一个展板上找到维修费价目表,价目表为16开纸张,上面标注着服务项目及相应的收费标准等。但修理辅料、零配件的品名、产地、规格等并未标出。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的维修价格公示牌正在制作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