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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监察局副局长:车改仍处过渡阶段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06日04:48 中国青年报

  毛可斌 本报记者 郁进东

  南京市监察局副局长单捍政对记者说,中国公车数量庞大,增长很快,财政支出很大,不改革不行,但目前的车改仍处于过渡阶段。

  南京车改是从乡镇和城区涉农街道开始的。单捍政说,这是因为率先在基层车改相对
简单一点,乡镇和街道车辆、人员少,改革牵涉面小。但车改要遵循的原理是一样的。

  他说,把车改称之为“公务活动费用的改革”,它有几条原则:一是发给公务员的车补不是新增加的费用,而是将以前用实物(汽车)支付的公务活动费用,改由货币支付。从车改的效果看,这笔费用大幅度下降了。一些人认为车补是变相给公务员发钱涨工资,这是一种误解。二是要将公务员的公务活动与私人消费分开。车补只是用货币的方式对公务员的公务用车活动给予支付,而不包括私人消费。有的公务员认为车改吃亏了,花费比改革前大。这实际上是将以前私人用车也算进来了。当然,这两者无法划分得很细,但这一原则必须明确。三是一座城市或级别较高的政府机构不可能将所有的公车都取消,或者说公车改革不可能搞一刀切,比较高级的公务员目前还不具备车改的条件,还不能要求他们自己开私车办公务,国外也有公车,但公车数量少,使用有严格的规定。

  单副局长说,车改与国家的整体改革、经济发展水平密不可分。他举例说,改革开放之前,一些单位还有公务自行车,公务员还发放自行车补贴,后来自行车平民化后,它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再简单不过的消费品,公务自行车也就自然消失了。目前,汽车在我国还算昂贵消费品,私人购车还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所以还要发放车补,人们很关注这个车改。将来,汽车成为我们的日用寻常消费品,到那时,关于车改就是另外一种说法了。因此,他认为,目前的车改具有较强的阶段性、过渡性特征。

  单副局长说,进行车改的地方将不会再购买一辆公车,财务账面上也不允许再出现一笔涉车费用。这极大地降低了地方财政开支。以前,有的乡镇一年报销的打的费、包车费就达好几万元!

  记者手记:两头不吃亏 前后都获利?

  本报记者 郁进东

  记者在江苏无锡、南京、常熟等地采访公车改革的有关情况,这些地方车改后无一例外地节省了财政支出。但一些民众对公车改革仍存有疑虑,有的意见甚至还挺大。

  这些意见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车改前,公车私用;车改后,拿了车补,未必就不用公车。例如,会不会到下属单位、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要车,甚至长期占用人家车辆?公务员名义上买了私车,可加油费、过路过桥费、修理费等等拿到下属单位去报销,有的甚至就在小金库里报销?加油费、过路过桥费和修理费又不写车号,谁说得清呢?这是当官的“两头不吃亏,前后都获利”。

  在我国整体上对官员的监督力度还有待加强,监督效果还有待提高的大背景下,老百姓的这些担忧不无道理,应该说值得管理部门多一分警惕。不过,记者在采访中,并没有看到这些地方有此类情况。当地纪委监察局也坚称,如果发现有人转移车辆费用,或占用其他单位车辆作为自己的工作用车,将严肃查处。

  此外,还有人认为,公务员发放的车补过高,远远超出了工人最低工资标准,甚至月工资。无锡市处级公务员每月车补达到3000元,常熟等地乡镇长的月车补也在2500元左右,南京市稍低一点,乡镇长在1600元~2000元之间。以前公车私用,人们看不出要花多少钱;现在公车改革,公务员一下子能拿这么多钱,一些人心里不平衡了,认为太高了。

  在江苏,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是500元左右,一个职工正常的平均月工资在1000元多一点。这样比一比,公务员的车补确实不少。但是,给公务员的车补总额要远比车改前添置公车的花费小得多。无锡市南长区的统计是节省了约一半费用。从这个角度说,车改降低了行政成本,其方向是对的。只要每一个岗位的公务员都有详细的较为科学的车补测算,钱花得明明白白,只补公务活动,不补私人消费,民众就会心服口服。

  有专家说得好,任何一项改革没有最好,只有相对而言地更好。要保证中国公车改革不夭折,一方面要加强监督,对敢一边拿车补,一边再占便宜的害群之马,要坚决拿下;另一方面要做较为科学的费用测算,求得改革成本最小值,行政效益的最大值,让纳税人心服口服。这样,改革才能无往而不胜。

  遏制“车轮腐败”招数多

  公车以出租形式进入企业运作

  2004年,湖南省资兴市将195台公务车移交该市直属机关公务用车出租车队管理。书记市长专车起步价7元,市区内每公里1.8元,市区外2.3元。公务员和老百姓一样,办事要用车,得按规定付费租车。

  向社会公开拍卖公车

  2005年4月,上海市将有关部门的33辆公务车改革试点车辆,面向全社会公开拍卖。

  保留少量公车,其余估价卖给个人

  2004年10月,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除保留少量公务用车外,把现有公车估价处理给私人,并适当补贴公务交通费。

  按级别发放车补

  2004年7月,山东省威海市在市级机关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交通费按月发放,担任正处级领导职务的2400元/月,科员、办事员及工勤人员200元/月。

  取消专车,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005年7月,甘肃省纪委办公厅作出明文规定:严禁领导干部私开公车;对所有车辆统一集中管理,非工作时间车辆一律停入车库或在指定地点存放。

  给公车上身份证

  2005年7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开始对全区7000余辆党政机关公车粘贴“公务车”标识,此举有利于对公务员用车加强监督,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车轮腐败”。

  (边集整理)

  公车改革三次浪潮

  第一次浪潮

  199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颁发《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明确要求:“部长级和省长级干部按一人一辆配备专车;现职副部长级和副省长级干部,保证工作用车和相对固定用车。”

  1997年5月,中纪委、监察部部署在全国开展治理奢侈浪费工作。在这个大背景下,广东省首开我国公车改革试点。

  1998年9月,国家体改委制定了《中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部分中央机关进行车改试点,同时,浙江、江苏、湖南、重庆等省市的部分地区,也启动车改试点。

  1998年,黑龙江省大庆市车改在当时引起了全国轰动。但这次车改却逐渐淡出时代舞台,如今已鲜有大庆车改现状的报道。

  第二次浪潮

  2001年,江苏省从单个乡镇车改试点开始,扩展到300多个乡镇。此后,湖南省资兴市,浙江省杭州市、义乌市,江苏省江阴市,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等相继开展了公车改革。

  2003年进行的重庆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车改、河南省郑州市车改,2004年进行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车改、山东省威海市车改,被视为第二代车改中的领军者。

  第二代车改的策划、安排,结果、成效都比第一代更加成熟完善。

  第三次浪潮

  第三次车改浪潮正在全国掀起。目前,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湖北、黑龙江等20多个省(区、市),以及国家审计署、国家宗教局等4个中央国家机关进行了公车改革试点。科技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出版总署等15个中央和国家机关实施了班车改革。

  第三代车改的范围和势头远远超过了前两代,但如何维持下去和保持良好的成效是改革者们必须面对的问题。 (边集整理)

  正反交锋

  正方

  公车“货币化”实际上是一种现代交通工具“民办公助”的形式,其最大特点就是:私人买车,公私兼用,公家适当补贴。对于多数有购车欲望而经济上仍有压力的公务员来说,这种改革无疑是双赢。

  ———广东省监察厅副厅长 谢谷梁

  我国现行公务用车仍在沿袭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管理制度。一些已实行公车制度改革地区的实践证明,改革后一般可节约开支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

  ———九届全国政协委员 刘同心

  俗话说“花公家的钱不心疼”,公车问题亦同此理;为了让那些在使用公车时“不心疼”的人感到“心疼”,就必须用一种方式,让他有“心疼”的感觉。其实,我国大多数地方正在搞的公车货币化改革,就是一种让用车的人感到“心疼”的方式,这也是将公车问题“化公为私”的一种方式。

  ———网友

  公车改革聊胜于无!如果说在已有条件都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了政府开支,还是件不错的事情!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教授 郭兴华

  公车改革不能忽视纳税人的意见。公务员是受雇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群体,纳税人是他们的“主人”,给公务员的车补,每一分钱都来自纳税人。那么要不要给公务人员发车补、发多少,作为“主人”的纳税人应不应该有发言权?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是不是应该通过听证会的形式,给他们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公车改革是一件好事,但要把好事办实,需要有关部门对每一个细节都格外审慎。

  ———网友

  反方

  我认为车补很不合理,其中可能涉及到变相加薪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院教授 毛寿龙

  在进行公车改革之前,有必要强调和澄清一些最基本的原则和底线。首先,公车改革不能等同于发放公务交通费补贴。目前,不少地方的公车改革方案几乎都有一些“赎买”的特征,而实际上,这是一种典型的饮鸩止渴,虽然可以在短期内显得经济、合算,但不断增加的赎买项目最终将会使国家和地方财政不堪其重。

  其次,发放交通补助不能对人不对事,而应该对事不对人。目前不少地方较为普遍的做法就是按干部职级高低给予不同的数额。实际上,普通办事员外出办事的几率超过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车改”怎能只是根据官员级别?

  ———江子骏

  车补已经完全地等级化了,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刺激官本位的恶化。有等级的车补,实际上已异化成职权的津贴,这跟加薪几无区别。

  ———网友  (边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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