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宏伟记者吴永哲)日前,一起拖欠工资案件在秦皇岛市山海关区人民法院的努力下终于获得了解决,30名工人心情激动地从山海关区人民法院院长手中接过了18万元的被拖欠工资。至此,这起历时一年之久的劳动诉讼官司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2004年底,马某、吴某等30名工人就其原工作单位秦皇岛艺鑫有限公司拖欠马某等人工资一事向山海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此后,此案经山海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仲 裁,山海关区人民法院及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判决,判决该公司尽快支付拖欠工资,诉讼过程至此结束。2005年11月4日,30名工人向山海关区法院申请执行。该院主要领导亲自督办此案,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力争在春节前结案,让民工及早回家过一个舒心年。2005年11月15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查封了被告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并准备依法拍卖。经过原告与被告之间利益的对峙与周折,2005年12月19日,山海关区法院主要领导亲自出面,向被执行人重申了生效法律文书的严肃性,并告之如仍拒不履行,将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经协商,该公司最终表示可以用办公区以外库房中的产品变现支付工资。次日,执行人员对其产品进行了清点和查封。21日,法院通知部分工人来院进行协调,向其分析了被执行人资金紧张和经营困难的现状,介绍了法院执行进展,工人们对法院执行工作表示满意,并同意在院长的主持下调解。至此,一起引起市、区两级人大、政府及政法委关注,上级法院催办的拖欠民工工资一案,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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